阆中城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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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马店,男子约 16 岁女孩去酒店开房,欲发生关系时,女方喊疼,并推搡男子,男子停下动作后离开。十几天后,女方报警称被强奸,男子被拘留。一审判决男子强奸罪 4 年,男子不服上诉,说他没有脱内裤,没有和女孩发生性关系,二审法院这样判了!
"我真没碰着她!"看守所里的魏某拍着铁栏杆喊冤,手腕上的手铐勒出红印。这个32岁的已婚男人怎么也想不通,自己在酒店房间里明明停手了,咋还成了强奸犯?
事情得从那个闷热的六月说起。魏某刷短视频时刷到了16岁的小雨,看她主页全是户外露营的照片,就冒充"驴友"搭话。聊了三天,他开车去小雨家附近的奶茶店接她,说带她去看"珍藏的露营装备"。
"这不是去郊外的路啊。"小雨在后座小声嘀咕。魏某打着方向盘进了酒店停车场:"先开个钟点房歇歇脚,空调坏了的车坐不住人。"小雨攥着背包带没说话,跟着进了房间。
监控显示下午3点17分,魏某把房卡插进门槽,转身就抱住小雨。女孩的尖叫被他捂在嘴里,挣扎中运动手环划破了魏某的胳膊。"别喊!"他把人按在墙上,手扯向她的运动裤腰。
"疼!"小雨突然弓起身子,指甲在魏某手臂上掐出几道血痕。这声哭喊让他动作一滞——去年和妻子打架时,她也是这样喊疼。魏某骂了句"晦气",摔门走了,连押金都没退。
谁也没想到十多天后警察会找上门。小雨妈妈发现女儿总做噩梦,逼问之下才知道这事。医院鉴定显示,女孩右肩有32厘米的淤青,处女膜完整但外阴有轻微充血。
"我连她内裤边都没摸着!"魏某在法庭上急得站起来,辩护律师赶紧把他按下去。一审法官盯着卷宗里的聊天记录:魏某曾发过"还是学生妹单纯"的微信,而小雨明确回过"我才16岁"。
二审开庭那天,检察官播放了酒店走廊的录音。"放开我!"女孩的哭喊声清晰可闻,接着是魏某的咒骂和摔门声。"这能证明他停止犯罪了啊!"辩护律师激动地指着播放键。
"停止犯罪不代表没有犯罪故意。"法官敲了敲法槌,"当被害人喊疼反抗时,被告人完全可以预见自己的行为已构成侵犯。"最终法庭认定魏某属于强奸中止,改判两年六个月。
"交友软件认识的就活该?"网友在评论区吵翻了。有律师科普:即使成年女性,进入酒店也不视为默认发生关系,何况小雨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而魏某母亲拿着儿子"没脱内裤"的辩护词哭倒在法院门口,这场景让不少人想起那句话:法律从不相信侥幸,只衡量行为的边界。
信息来源:
百度百科|《6·12驻马店男子与女孩相约开房被捕事件》